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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零一章 染坊名声大噪(第3页)

不是说紫色少而尊吗?

为什么程四娘这个贱人,轻轻松松就染出来了?

身后传来婴儿的啼哭声,她猛地回头,见孟南洲正手忙脚乱地抱着哭闹的孩子,顿时气不打一处来:“连个孩子都哄不好,要你有什么用!”

孟南洲皱眉:“是你非要过来,孩子这么小,带出来做什么?火气这么大,吃炮仗了?”

“火气大?”冯知意尖声道,“你看看人家染坊日进斗金,再看看咱们家!连给孩子买块好料子做衣裳的钱都没有!难道日后我孩子穿的布料还得从程家买吗?”

她越想越气,越气越觉得委屈:“不把孩子带出来能怎么办,你觉得是你娘能照顾他,还是你那好吃懒做的妹妹会照应他?”

“你……”孟南洲脸色难看,“当初是谁说不在乎贫富的?如今倒嫌弃起我来了?”

“我不该嫌弃吗?”冯知意声音拔高,“要不是你那个没用的娘偷我银子,背着我全花光了,我至于过这种日子吗?早知如此,我不如……”

她突然噤声,却已经晚了。

孟南洲冷笑:“你终于说出来了。怎么,后悔嫁给我了?可惜啊,你现在孩子生了,想后悔晚了!”

“你!”冯知意气得浑身发抖,捡起地上的石头就砸了过去。

与此同时,距离二人几丈开外的巨石后,皇三子宋明修嗤笑一声,目光嫌恶地从争论的孟南洲和冯知意身上移开。

“这就是永乐侯流落在外的女儿?”他喃喃自语,指尖无意识地摩挲着拇指上的玉扳指,“不就是个俗不可耐,又爱慕虚荣的妇人,看男人的眼光差得很。”

身旁的谋士观察主子的神色,应和道:“自是不能跟京中知书达理的贵女相比。”

宋明修叹了口气,惋惜道:“可惜了,秦家本是一步好棋,奈何两个女儿都不长眼,真千金流落荒野,跟人无媒苟合,假千金女扮男装私定终身,秦家的家风有问题啊。”

谋士弯了弯腰,谄媚道:“还好这样的女人没有进咱们王府,依小的所言,永乐侯府不过是因为三朝老臣的身份,才在京中占据一席之地,如今侯爷年事已高,再上战场的几率不大,小的瞧着他几个儿子,远没有父辈的峥嵘,京中比永乐侯府厉害的人家比比皆是,手握兵权的也不止他一家。”

“你是说,国公府袁家。”宋明修眸光微动。

谋士谄笑道:“王爷圣明,要我说,袁家就不错,他家小女儿今年刚满十五,正是最好的年华,不比秦家两个二十出头的老千金来得水灵?跟王爷您也更匹配些。”

宋明修站直了背脊,十五岁的养在温室的鲜花自然比二十多的野花香。

袁家手中的兵权不比永乐侯手中的差,若是能拉拢袁家,于他争夺太子之位,助益颇多。

届时娶了袁家的女儿,袁家自然成了他的助力,日后需要皮甲上阵,他在军营也有自己的人。

至于袁家的女儿,是美是丑,于他而言并无干系,大不了好吃好喝养在后宅,她若识相,肯为他的太子之位铺路,他不介意许她荣华富贵。

思及此,宋明修算是彻底放弃秦家,这下连冯知意一眼也懒得看,这样低贱的女子,注定一辈子活在尘埃中,永远不可能跟他扯上关系。

窝窝囊囊回家的孟南洲,脑海中一直浮现程诺的身影。

当初那个被他嫌弃貌丑无颜、粗鄙世俗的程四娘,如今竟将染坊经营得风生水起。

那匹紫绸的成色,便是京城最好的染坊也未必能及。

他仰头饮尽杯中酒,喉间火辣辣的,却压不住心头那股莫名的躁动。

“若是秋闱高中……”孟南洲眼神渐渐炽热,“以状元之身求她回心转意,想必……”

窗外,嫣红的灯笼次第亮起,映得心中那匹红布愈发鲜艳夺目,孟南洲惚间仿佛看见当年那个站在烛光下,等候他归来,小心翼翼笑着,期盼他施舍一个眼神,说一句好话的少女。

只是如今,那笑容再不会对他绽放了,这个认知让他心头一紧,竟生出几分前所未有的悔意来。

自顾寒栀接触奴籍后,程诺立马给程与君找了学堂,虽不是入学的时节,依旧知礼守节拜了夫子。

以与君的学识,其实根本不需要进学堂,直接参加童生考试即可,可惜想考童生必须要有学堂引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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