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种……可憎的杂种将军。”
」
「末度莫名其妙的起了一丝优越感……明明他根本打不过飞霄。
」
「那种优越感,怎么说呢,就是那种……大不列颠街上讨饭的乞丐,只要一想到日不落帝国,就忍不住把腰杆挺直了几分。
」
「嗯,就这种感觉。
」
「末度明明是很憎恨飞霄的,但当知道飞霄体内有步离人血脉之后,他的反应瞬间就变成了——那她这么强就很合理了!
」
“噗,哈哈哈!
这描述,还真是有趣。”
李隆基笑着摇头。
但仔细想想,大唐又何尝不是如此呢?
士农工商,商人地位最低,但就是这么低贱的商人,一旦出了大唐,马上就会变成各个国家的座上宾。
听说有商人去了诸如倭奴国之类的地方,当地的王公贵族,立马就会把家里的妻子、女儿送上商人的床,供其享用,以期望能留下大唐人上人的血脉。
(这事儿是真的,我在一个纪录片里看到这事儿的时候,人都傻了。
送女儿我还勉强能理解为攀高枝,连老婆都送……六。
)
当然,你可能会说,商人嘛,虽然地位低,但至少有钱啊!
那就又说说乞丐吧。
大唐的乞丐,可是不会要蛮夷的钱,如果一个蛮夷胆敢给一个乞丐送钱,那他甚至可能会被乞丐和其余的大唐百姓联手打死……
大唐乞丐表示,你什么身份敢给我钱?
一个强盛的帝国,带给国内百姓的,是超乎寻常的自信心。
“不过,这不列颠是个什么国家?竟敢自称日不落帝国?”
李隆基很不爽,连带着颓废了这么多年的肝动力,都有点蠢蠢欲动——想肝朝政了。
只有大唐才配叫日不落帝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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