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说了,我上飞机了。”
孙宏雷故意把话说半截,等什么时候,《无双》这部电影的角色名单上面,出现了自己的名字。
估计能够让段义宏羡慕死。
伪钞集团,既然是一个集团,肯定有很多犯罪分子。
自己这个长相,穿着风衣潇洒的样子,演一个华人帮派大佬,那妥妥的。
观众一看自己这个气质,就很明显了。
都不用旁白解释。
孙宏雷并不介意自己拍反派,只要反派有足够的魅力。
如果,他能够像阿尔帕西诺一样,成为华人帮派教父,那这个反派,他当定了。
上飞机的时候,孙宏雷戴着墨镜,双手插兜,摆出一副嚣张到没朋友的姿态。
同时,他的嘴里念念有词:“Veni,vidi,vici!”
这是凯撒大帝的名言。
我来,我见,我征服。
不过,用拉丁语念出来,孙宏雷觉得,更加有气势,更加有意大利黑帮的感觉!
……
喀什。
路知远的勘景工作,其实挺辛苦的。
因为,这边的海拔比较高。
很多人是第一次来,很快就感觉到头痛,恶心,吃不下饭,心脏跳得特别快。
总之,就是特别难受。
不受影响的人里面,只有忻玉坤,苏沦,还有娜扎。
忻玉坤和苏沦,他们已经来过一次了。
上次来的时候,他们两人高原反应就不严重。
娜扎可能有血脉优势,回了祖地之后,如鱼得水,快乐的像一只小笨鸟。
“兄弟,别逞强,我不想叫直升机把你送去医院。”
除了他们三个之外,忻玉坤突然发现,路知远也发生基因突变了,一点也不受影响。
这让他产生了不好的回忆。
上一回,路知远也是这个样子,一开始工作状态拉满,但拍完之后,回到喀什酒店,直接躺倒了。
在床上半死不活一个礼拜。
“我早就跟你们说过,我已经今非昔比了。”
老谋子那个超级精力,路知远靠着不断的锻炼,终于彻底融合了。从今往后,他就是一个小号机甲猎人。
无论多么严苛的环境,只要人类能够生存,他也可以大幅度的免疫负面效果。
“坤哥,《星际穿越》这部电影,你这个后勤大总管,记得给我做好准备。”
“我估摸着,这部电影不会很容易。”
路知远不得不承认,《星际穿越》这部电影的拍摄难度,大概是他所有电影里面,最高的一部。
如果,他按照诺兰的原作来拍摄,硬科幻的味道会比较浓郁。
但是,商业气息会弱一些。
票房恐怕只会比5亿美金多一点,很难冲击10亿美金这个门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