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疆小说网

苗疆小说网>重生刑1980李晋 > 第34章 小花被上的信息(第1页)

第34章 小花被上的信息(第1页)

在东坡乡派出所内,陈玲玲站在所长办公桌前,代表妈妈向所长道歉。

妈妈前来姑姑家寻找大哥,陈玲玲极力阻拦却未能奏效,无奈只能跟随前来。

然而,糟心的事情还是发生了。

上午回到派出所后,刘霞就被关进了拘押室,罪名是寻衅滋事。

陈玲玲和陈栓也被撵了出去。

尽管这个时代,还没有明确寻衅滋事这一罪名,但在判决,却毫不留情。

尤其在如今严打的时期,判处三年徒刑简直是轻而易举。

刘霞这个农村泼妇,对此并不懂得,但陈玲玲可是东海省大学的高材生,她心里跟明镜儿似的。

而且,寻衅滋事罪的定义,相当模糊!

在街上故意挑衅、出手伤人,固然属于寻衅滋事。

而去商场购物,与服务员发生争执,也有可能被戴上这顶帽子。

妈妈大闹姑姑家,也是用这一罪名。

这里面存在着很大的操作空间。

正因如此,吃过午饭,陈玲玲便急急火火来到派出所,向民警为妈妈求情。

“警察叔叔,我妈妈只是个没文化的农村妇女,请您高抬贵手,让我把她带回家吧?”

陈玲玲双手合十,不停地向周所长鞠躬。

女孩身材娇小,看上去有些瘦弱,鼻子两侧还点缀着几颗雀斑。

她的相貌平凡无奇,但却很有修养,那副可怜巴巴的模样,着实让人难以心生反感。

与她那泼辣的妈妈,简直大相径庭。

“这位同学,你妈妈到现在,都不明白自己错在哪里,她必须接受法律的制裁!”

周所长一脸严肃地说道。

这老娘们,简直是自寻死路,到了派出所还不知悔改。

“民警叔叔,我妈是个法盲,等她出去后,我一定会让她好好向姑姑、姑父道歉的!”

陈玲玲锲而不舍,继续向警察求情。

实际上,周所长也希望能够将事情化小,毕竟他见多了农村的各种人,最不缺的就是泼妇。

然而,这女人招惹谁不好,偏偏去招惹刘老先生!

要是就这么轻易地把她放走了,万一老爷子过问起来,自己可不好交代。

“叮铃铃……”

桌上的电话铃声突然响起,周所长接起话筒:“喂,这里是东坡派出所,请问您有什么事情啊?”

已完结热门小说推荐

最新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