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章班花
午饭后,乐峰躺在床上,望着因潮湿而泛起黄晕的天花板。未来的路,像两条岔开在迷雾中的铁轨,在他脑中交织冲撞。
一种选择是全力商场征途,放弃那劳什子大学文凭,直接去深圳大干一场。他脑子里塞满了未来的“飓风”蓝图,那些庞大的地产项目和科技帝国的幻影就在眼前。有了先知优势,财富的雪球可以在别人反应过来前滚得惊天动地。郭冬芸是他布下的第一枚关键棋子,同样的模式,他可以在其他领域复制——自己只需端坐中枢,做一个在棋盘外微笑的执棋者。
另一种选择,重塑象牙塔岁月。可心底另一个声音固执地回响:那是你的黄金四年啊!那价值,不在课本的公式里,而在图书馆阶梯上偶遇的谈笑,在同窗卧谈中碰撞的灵光,在球场上挥洒的热汗,在那些有大把时间去试错、去幻想、去建立一生情谊的自由时光。上一世的高中复读加四年大学,活得就像墙角发霉的蘑菇,憋屈、黯淡、了无印记。重来一回,难道不该活出点响动?钱,永远赚不完;但青春这把钥匙,用一次,就少一次转动的机会。何况……有了郭冬芸这样的执行者在前冲锋,他可不可以做个遥控大局、同时享受大学生活的“甩手掌柜”?这个念头诱惑着他。
午觉醒了,现实得落地。乐峰抚摸着这梆硬的木板床和自己睡疼的肩膀,县城逼仄的空气催着他出门。找了个杂货店门口的公用电话,分别给父母、冯茜和郭冬芸报了平安。听着话筒里传来的电流杂音,看着店主不耐烦地用指甲敲击玻璃柜面的动作,乐峰感到一阵烦躁。沟通不畅,信息闭塞——在这个小县城,想做点事,太费劲!
一个念头猛地撞进他脑子:买房子!拥有独立的空间,装一部属于自己的电话线!这念头在94年的县城算得上惊世骇俗。
回到住处,乐峰把自己的想法直接告诉了常静。“姨,我想买个房子。”
“买……买房子?!”常静眼睛睁得溜圆,脸上写满了震惊和不理解,甚至染上了一丝不被需要的受伤,“你这孩子……这里不就是你的家吗?”她的语气带着不容置疑的归属感,潜台词是:你要走?
乐峰赶紧安抚她:“姨,您别误会!这就是我的家。这不是想着,年底我爸妈从外头回来了吗?总不能让二老也跟着挤在这边。我就是想着在附近找个地方安顿他们。买了房,我也照样来您这儿蹭饭!一天三顿,少一顿都不行!”
常静的脸色这才缓和下来,眼底的担忧却没完全散去:“你才多大,就操这么大的心……唉,”她叹了口气,终究还是妥协了,“好吧好吧,你想买……买多大的?”
“大小么……”乐峰咧嘴一笑,带着一种少年人罕见的豪气,“只要钱够,越大越好!”他脑子里闪过那些线条硬朗、风格现代的西式别墅轮廓,再对比眼前老旧的砖木结构,简直云泥之别。
“行,姨这两天帮你留意打听打听。”常静看着他笃定的眼神,知道劝不住,只能应下。
第二天,故事正式翻到高中的崭新一页。踏进校园的那一刻,熟悉而陈旧的气息扑面而来。依旧是红砖砌就的两栋教学楼,灰扑扑的实验楼,以及那栋墙面斑驳、散发着淡淡霉味的宿舍楼。没有统一的食堂——这是九十年代中期许多普通县中的常态。家境略好的学生,大都选择在校外租住民房,无他,只因为那宿舍实在太破了,十几个人挤在狭小空间里,空气混浊,卫生堪忧。
人流熙攘,一张张或陌生或稚嫩的面孔在眼前浮动。有些人,前世毕业后便消失在茫茫人海,音信全无;有些人,却会成为生命中为数不多、贯穿始终的锚点。
乐峰一眼就看到了人群中的何杰——那个前世纠缠最深、让他既无奈又割舍不下的“难兄难弟”!此时的何杰,脸上尚存着一丝未脱的稚气和傻气,远不是二十年后那个被现实打磨得油腻又潦倒的中年男人。
看着这张脸,乐峰不由自主地想起了前世:何杰专科毕业后在南方工厂的流水线上挣扎,后来乐峰投奔他时,两人在那间鸽子笼般出租屋里的狼狈,以及何杰后来不断更换女友和工作的轨迹——他眼高手低,一年能换七八份工;他好色又挑剔,声称非处女不娶,结果蹉跎到四十多仍孑然一身;他爱炒股却逢买必亏,赔光了家底只剩辆不值钱的科鲁兹……但就是这个让父母愁白了头、让兄弟们干着急的何杰,却又重情义,对朋友还算仗义,特别是做得一手好菜。乐峰看着他此刻还带着点“天真”的脸庞,再想到他后面那沧桑落魄的样子,忍俊不禁地“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第二十九章班花
“钵仔!杵那儿傻乐啥呢?啥时候滚回来的?”何杰也发现了他,大大咧咧地凑过来。两人嘻嘻哈哈地来了个男人间的熊抱(在那个年代的县城高中,这动作还有点前卫)。
“找你几次都不着家,上哪野去了?”何杰习惯性地想捶乐峰肩膀,手伸到一半却顿住了。他上下打量着乐峰,眼神里透出狐疑和一丝不服气:“啧?你……你吃化肥了还是踩高跷了?怎么感觉窜个儿了?”两人原本个头相差无几,此刻乐峰竟明显高了他一小截。更让他心里不是滋味的是,乐峰整个人散发出的那股子气定神闲的劲儿,跟他记忆中那个略显沉闷内向的“钵仔”判若两人,像换了个人似的。
乐峰扬了扬脚上那双冯茜精心挑选的耐克鞋,调侃道:“不服气?要不我脱鞋跟你比比脚底板?”
“扯淡!哪有暑假回来还猛长个儿的道理……”何杰心里那个憋屈,嘴里嘟囔着,不情不愿地跟着乐峰往教室走,“你个棒槌!少得意!”
走进高三五班的教室,熟悉的环境混合着粉笔灰、汗水和某种青春期躁动的气息。乐峰径直走到第三排自己的位置坐下。他的同桌,是曾雄——一个前世踏入仕途、虽然官运不算亨通但为人忠厚,过年聚会总不忘招呼老同学的好兄弟。
前面坐着的,是孙艳和杨群。
孙艳,这个在乐峰前世青春荷尔蒙最旺盛时期、被奉为“女神”的存在,此刻在他眼里,光环褪去了大半。客观来说,她依旧是清秀甜美的,穿着比其他女生更时髦些,还会化妆,在这个灰扑扑的县城高中里,确实能吸引不少懵懂男生的目光。
然而,在拥有了成熟男人阅历的乐峰眼中,她那不足一米五五的身高以及与冯茜、郭冬芸相比堪称“尚未发育完全”的身材,实在算不上顶级。乐峰此刻想起自己高中时为她写的那些情书,只觉得有些可笑——年少时的滤镜,果然能自动磨皮加美颜啊!
反而是她旁边那个叫杨群的姑娘,当年并不起眼。谁又能想到,十多年后的同学聚会上,这位当了老师、学会了跳舞的杨群,才真正展现出由内而外散发出的丰盈魅力,身材管理得当,气质温婉大方,完全实现了“优雅逆袭”。
放眼望去,五班的几十个女生里,真正能称得上漂亮的,也就那么两三个。哦,还有一个不得不提的是黄小花,一个乡下的姑娘,高中就和社会上的混混杨斌好上了,那杨斌更是得意洋洋地向他的狐朋狗友们吹嘘……之所以提她,是乐峰记得,多年后命运会安排他们在南方重逢,那时已嫁为人妇、过得颇为滋润的黄小花,竟与他有过几段旖旎时光……
高三的序幕正式拉开。这是整个学生时代压力最大、竞争最惨烈的一年。五班作为普通班,学风不算严整。
前排尚有学生认真听讲、做着笔记,后排则早已“神游天外”。尤其是后排那帮男生,有的偷偷塞着耳机歌,有的模仿着电影里古惑仔的发型(毛寸推高,额前留几缕自以为潇洒的刘海),在小圈子里以“兄弟”、“大哥”相称,自以为威风。
摊开眼前的课本,乐峰微微蹙眉。理科知识还残存在记忆深处,如同蒙尘的珍宝,需要擦拭才能重现光泽。幸好上辈子他数理化底子打得还算牢固,此刻课堂上的讲授,像一把钥匙,正一点点开启尘封的认知地图。复习、刷题是快速找回状态的必经之路——他有这个心理准备。
“哇喔?乐峰,今天太阳打西边出来了?”孙艳略带娇俏的声音打断了他的思绪。她侧过身来,马尾辫在脑后晃了晃,眼睛好奇地打量着埋头看书的乐峰,“外面那么热闹,你都不出去耍?转性了啊?”
乐峰抬起头,平静地看了她一眼,唇角勾起一个礼貌却疏离的弧度,淡淡回了句:“嗯。”目光便重新落回书本上。没有以前那种被她主动搭话后的局促和脸红。
孙艳被他这一眼看得莫名一怔。眼前的乐峰……确实不同了。个子高了,整个人也利索了,他身上那件不起眼的T恤,近看布料垂感极好,近看就不是便宜的地摊货。更重要的是那股沉静、笃定,甚至带点漫不经心的气场,让她心里隐隐生出一种……被俯视的感觉。这陌生又成熟的乐峰,让她第一次觉得,眼前这个坐了快两年的后桌男生,她好像从来没真正认识过。